第二百三十二章 袍哥人家(1/2)

爱疯娱乐人生 !歌声停止,音乐随之消失。

这首让无数人为之心颤的动听情歌就此结束,舞台上灯光开始变暗。

“啪啪啪“

音乐消失的瞬间,掌声立刻雷鸣般响起。

现场所有歌迷都站了起来,每个人都在疯狂地鼓掌,为菲姐和秦风的精彩演唱,为这首《因为爱情》。

“菲姐!“

“菲姐!“

“秦风!“

“秦风!“

……

鼓掌的同时,大家也在高喊两人的名字。

几万人的声音汇集在一起,如同巨浪般,冲刷着体育场每一个角落。

舞台上灯光变得更暗了,丛台下望去,只能看见影影绰绰的一些轮廓,分不清那个是人,那个是舞台设备。

第二单元结束,菲姐该下场休息了,为后面的演出做准备。

借着一点微弱的灯光,菲姐走到秦风身前,轻轻拥抱了一下他。

“接下来的时间属于你,好好表演!“

秦风自信地点了点头。

“您尽管放心,哥们绝对能把所有人都给震了,不会让现场变冷,只会越来越热,等您再上场时,必然无比火爆“

“相信你能做到,加油!我下场了“

说完之后,菲姐走到场地中心的升降台上,沉下了舞台。

“该哥们表演了!“

秦风兴奋地挥了一下拳头,然后快步向旁边的乐器架走去。

走到跟前,先是快速将身上的衬衫脱去,扔到了一边,又把T恤从牛仔裤里拽了出来,稍稍整理一下,服装就搞定!

接着,他拿起了立在乐器架上、早已调试好的电吉他,挎到身上,快速完成了演出准备。

当他返回舞台中央,在麦克风前站定,灯光立刻亮了起来。

几道聚光灯柱从不同角度打出,直射在他身上,将他照的毫发毕现。

……

就在灯光熄灭,秦风和菲姐舞台交接的时候。

所有歌迷、以及其余关注这台演唱会的人们,都在讨论接下来的表演。

“对唱结束,该秦风的独角秀了吧?“

“肯定的,不知道他会拿出什么新歌?太期待了!“

“绝对差不了!说不定又是首经典“

“摇滚?民谣?哥们都喜欢!开始吧!“

“真不愿意《因为爱情》结束,但又想听秦风的新歌,真是个幸福的烦恼!“

……

议论的正热闹之时,舞台灯光骤然亮起。

顿时大家都刹住话头,纷纷看向了舞台中央,看向聚光灯笼罩下的秦风,以及现场的超大屏幕。

突然,现场变得死寂一片。

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秦风,满眼震惊和不可思议的神色。

下一秒。

“哈哈哈”

大笑声轰然爆发,声音之大,几乎能将整个体育场掀翻。

所有人都在放声大笑,转眼间很多人就已经笑得涕泪交流,前仰后合的。

站在舞台中央的秦风,上身穿一件白色T恤,下身牛仔裤,身上挎着一把电吉他。

装扮很正常,是他一贯的风格,没什么好笑的。

大家之所以疯狂大笑,源自他T恤胸口位置那四个红色大字。

‘袍哥人家‘

这是巴蜀地区男人的口头语,现场观众再熟悉不过了,出了巴蜀地区,其他省区没有人用这个词。

看到秦风把这几个字印在胸口,大家自然感觉非常搞笑。

更逗的是,不知道这四个字是谁写的?完全是小学生水准,还是写字比较差的小学生的作品。

歪歪扭扭,没一个像样的,别提多难看了!

T恤就穿在秦风身上,而他正堂而皇之地站在舞台中央、聚光灯下,抱着吉他准备演唱!

此章加到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