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4章 :形象代言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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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不超出预算的基础上,杨昆提供了两种不同的计酬方式供胡志高选择。

一是苹果电子出20万元买断,换取该音乐作品的一年使用权。

二是采用“1+1”的方式,一次性支付10万,外加每张vcd抽取1元钱使用费,具体数额以苹果电子的出货记录为准,期限同样为一年。

只是略为思索了那么几秒钟,,胡志高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二种。

站在公司利益角度来考虑的话,这么做殊为不智。

先后占据了粤省、沪宁市场的半壁江山,加上昆朋电子在北方四省的全力推广,苹果电子的月出货量已经突破了1万台大关,现在又推出了颇具震撼效果的全新广告mv,假如这次京城产品发布会的影响达到预期目标,再将来年的央视广告带来的推广效应预估在内的话,未来一年内的销量预期可谓相当乐观,保守地估计,月出货量起码会稳定在15000台以上。

照这个标准来计算,选择第二种方案,至少要比前者多支出50%。

但在胡志高看来,不管是出于面子还是拉拢人心,他都很乐意多掏这份钱,甚至还觉得掏得有些少了,以苹果电子目前过百万的平均日营收额来说,10万8万的,毛毛雨而已。

当然,假如他也能像杨昆那样预见到国内vcd市场那令人咂舌的增速的话,多半就不会这么淡定了。

不过,胡志高也有自己的小算盘,那就是想聘请该mv的主演、主唱叶小换童鞋担任苹果电子的形象代言人,费用另行商议。

杨昆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。

开什么玩笑,那可是哥的女朋友,拼命往外拉还来不及呢,哪有主动往峰口浪尖上推的道理?

见他坚决不同意自己女朋友抛头露面,胡志高便退而求其次,只在平面媒体、电视广告及产品外包装、待机画面等位置使用叶小换的个人形象,不要求她亲自出席任何商业推广活动和应酬。

这个要求也算合情合理。

拍广告片的目的就是拿到电视台来播的,既然要播给广大消费者看,就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广告代言人的个人形象问题,像jackie的经纪人替他报出的450万元的价格,本身就包含其本人一年的肖像使用权,这也是业内的行规之一,胡志高肯为叶小换的这份权益额外支付一部分费用,其实还是看了杨昆的面子。

慎重考虑了一会,杨昆答应了他的要求,但有个附加的保密条款,除涉事双方之外,苹果电子必须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媒体或个人透露其主演、主唱和词曲作者的真实身份。

这么做的目的,不是为了保持神秘感,利用逆反心理来吸引媒体和消费者的更多关注,而是要最大程度地保护叶小换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不被打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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